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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8-10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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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至首尔航线10—12月散客优惠运价 适用期限:2008.10.28-2008.12.31(以航程中的第一国际航段始发日期为准)。
 出票代号(TOUR CODE):SHA8080(南航直属售票处)SHA8080A(代理人)
 文件编号:08JL1119-05
 一、运价表
 PVG-SEL 上海-首尔
 旅行类别 运价
 基础 订座等级 运价(CNY) 停留期限 旅客类型 退票费 备注
 OW Y M 1200  散 300
 L 900  散 300
 Q 750  散 300
 RT Y G 2100 180天 散 300 允许OPEN
 Q 1600 90天 散 300
 E 1300 60天 散 300
 二、使用条件
 1、 航班适用日期/时间:2008年10月27日-12月31日(以航程中的第一国际航段旅行日期为准)
 2、运价组合:
 1) 允许与公布运价组合使用。
 2) 允许与出票代号为SHA8081/ SHA8081A的优惠运价组合使用。
 3) 允许与运价手册(7600A/7601A)的优惠运价组合使用。
 4) 纯南航承运构成来回程、缺口程时,可分别使用相应航线来回程优惠运价的1/2相加,构成全程优惠运价。
 当运价去程与回程的订座等级不一样时,可以按照实际使用的订座等级的1/2来回程运价相加计收,限制条件按较严格的办理。
 5) 允许与南航下发的SPA运价结合使用,出票时须注明所有相关折扣代号。
 6) 凡涉及联运的订座操作及票面填开事宜须参照适用运价手册规定执行。
 3、限制销售:
 1)不允许反方向销售使用。
 2)本运价单程和来回程首程必须订妥日期,回程允许OPEN。
 3)首程航班未使用时,不得单独使用剩余航班。
 4、变更费用:
 1) 散客改期:在客票有效期内、有同等舱位的条件下,可免费更改。
 2) 退票:按运价表内相应手续费收取,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
 3) 如发现有NOSHOW 的情况,将征收人民币200元/次。
 5、客票的签注:
 1) 使用该散客价格时,须在客票签注栏中填写“NONEND/RER,RFD FEE CNY300,NOSHOW CNY200”或简写语句。
 2)与外航联运时,还需根据规定填写航班适用条件。
 6、儿童/婴儿折扣:儿童运价按本优惠运价的75%计算,婴儿运价按成人公布运价的10%计算。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
 7、其他折扣:留学生、新移民或劳务(在姓名后注明),提供护照、签证、入学通知书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附于客票财务
 联上,可获得南航承运航段提供的公务舱40KG、经济舱30KG的免费行李额。出票时须在旅客姓名后填写“SD”、“EM”或“DL”
 ,在南航航段免费行李额栏中注明“40KG”或“30KG”。
 8、其他规定:按照《08年夏秋/09年东春季运价手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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